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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出手,发布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 | 融中募资周报

访客 2024-11-16 14:00:35 17707 抢沙发
深圳再出手,发布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 | 融中募资周报摘要: 聚焦创投圈新基金情报。北京朝阳新质生产力子基金招GP为培育新质生产力,落实朝阳区商务科技双轮驱动战略,加快打造“3+X”...

深圳再出手,发布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 | 融中募资周报

聚焦创投圈新基金情报。

北京朝阳新质生产力子基金招GP

为培育新质生产力,落实朝阳区商务科技双轮驱动战略,加快打造“3+X”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朝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协同创新,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创新基金拟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新质生产力子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质生产力子基金简介

新质生产力子基金围绕朝阳区“3+X”数字经济领域开展股权投资,即人工智能、数字安全、产业互联网及互联网3.0、数字医疗、光子量子、数据要素等前沿未来产业。在关键重大项目链接服务、优质创新企业培育及龙头企业落地等方面发挥实效。

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受托管理的投资基金总额累计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含外币基金);

2.依法设立,具有完善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公司治理和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历史业绩优秀,为投资基金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具备与产业基金适配的产业背景,在该领域投资经验不少于3年;优先考虑具备较强产业影响力的管理机构,能够广泛链接新质生产力细分产业方向上的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协助朝阳区补强相关产业链,且具备为企业提供产业资源、金融资源、应用场景资源衔接等维度的赋能能力;

3.管理团队稳定,有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和风险隔离机制,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拟任职人员无当期舆情风险;

4.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且能够积极推荐项目落地朝阳;

5.有与基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承担社会资本的募集;

6.接受朝阳科创基金涉及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根据朝阳科创基金需要,向朝阳科创基金报告有关情况;

7.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无受到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有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8.管理人在产业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1%;

9.无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广西桂林设立一支文旅产业基金

11月12日,在2024年广西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大会上,广旅桂林投资公司与湖北文旅资本公司、广旅资本集团签订了《广西旅发桂旅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该基金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的子基金,总规模达10亿元。旨在引导和集聚社会资本优化整合桂林优质文旅资源。主要围绕桂林北、桂林南和桂林中三大片区的优质稀缺文旅资源项目,通过发挥基金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桂林文旅重点产业和领域,以推动桂林文旅产业提档升级,助推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广西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此次各方强强联合,成立广西旅发桂旅产业股权基金,将从旅游规划、投资、运营、销售等多个环节深度融合,各自发挥优势,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链,促进桂林旅游资源整合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桂林旅游产业整体水平。

郑州航空港区首只新能源产业基金签约

11月13日,郑州光朴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上海光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光朴创投)与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航空港科创集团)现场签署基金合作协议,标志着郑州航空港区在新能源产业投资和发展上迈出重要一步。

据悉,该基金由航空港科创集团、郑州航空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光朴创投共同发起成立,总规模2亿元。基金管理人为光朴创投,重点投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相关硬科技领域。

光朴创投是由精技集团有限公司(3302.HK,下称精技集团)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0165.HK,下称光大控股)共同出资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精技集团成立于1988年,注册地为新加坡,2018年在香港上市,为半导体行业知名企业。光大控股成立于1997年,为光大集团旗下以私募基金管理及投资为核心业务的港股上市公司,拥有超过26年跨境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投资经验,投资产业覆盖高新科技、新能源、基础设施、文化消费等多个领域。

光朴新能源基金是郑州航空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批遴选的子基金之一,也是航空港区首只新能源产业基金,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和“放大”效应,为航空港区注入更多的金融“活水”,实现对新能源产业的精准赋能。

中银300亿科创母基金去深圳了

11月15日消息,中银大湾区(深圳)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基金合作意向正式发布,意向落地光明科学城,基金总规模高达50亿元。该基金是中国银行300亿元科创母基金在深圳布局的首个项目。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中银大湾区(深圳)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基金,将由中银证券担任发起单位和管理人,各方按比例分期实缴出资,以“子基金+直投”模式重点投资覆盖早期、成长早期、成长期阶段优质企业,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致力于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珠海,100亿低空基金群来了

近日珠海宣布组建低空经济基金群。该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15亿元,由华发集团管理。具体来看,在第七届无人系统大会暨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大会开幕式上,珠海宣布组建低空经济基金群,首期规模15亿元人民币,目标形成基本覆盖低空经济圈产业链的百亿基金群。

据悉,这支基金将重点关注eVTOL整机、民用无人机及其下游应用,助力珠海低空经济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竞争力和韧性,拓展产业覆盖面和价值端,形成新的增长点。投资策略覆盖包括低空经济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以及低空飞行保障等方面。

湖南首支战新产业发展基金来了

11月13日消息,近日,由湖南高新创投集团发起设立的湖南战新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战新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省战新基金由湖南高新创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基金业务主平台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规模100亿元,采取直接投资和参股子基金的模式运作,紧紧围绕湖南省“4X4”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力,重点投向高端装备制造(空天海洋装备、超精密装备、北斗应用)、新材料(高性能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装备、未来材料、未来智能制造等产业。

佛山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母基金成立

近日,佛山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出资额3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创业投资等。股权穿透显示,该合伙企业由佛山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佛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据悉,佛山人才创新创业母基金由佛山人才集团发起成立,立足人才集团“科技园区开发+人才服务+基金投资”的产业特色,通过“母基金+子基金+直投”模式,重点支持佛山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成长期科创项目。

广东首支人工智能产业母基金来了

11月11日,粤科金融集团旗下母基金管理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举行“龙岗区粤科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签约仪式,基金总认缴规模10亿元,是广东首支由省属国企与地方合作成立的人工智能产业专项母基金。

该基金将重点围绕“AI 产业化”和“产业AI化”两条主线,重点投向人工智能领域,包括语音识别、人脸识别、AI 芯片等人工智能技术;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终端和智能机器人等产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及重点企业等,吸引优质人工智能项目落户广东,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此外,该项基金存续期12年,退出期可延期,资金使用期限长,与创业投资的需求相契合,充分体现了耐心资本底色。

近年来,粤科积极推进“大基金、宽投资”战略,通过组建创投、科技金融、产业龙头、科研机构、高校创新等五大联盟,将人工智能等硬科技领域作为集团投资主赛道,积极构建“科技+金融+产业”生态圈,加速培育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接下来,粤科将持续强化服务全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担当,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机遇,在广东科技创新强省、金融强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深圳发布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保险期限最长可达15年

11月15日消息,深圳在第二十六届高交会上发布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引入科技保险为“耐心资本、大胆资本”保驾护航,推动硬科技成果产业化。

风险补偿方案将引入科技保险补偿,以种子基金投资的种子期企业或项目为保险标的,通过保险分担被投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期限最长可达15年。

在子基金到期时,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结果进行认定,对于未能成功转化的项目,保险机构将根据约定赔偿相关方的损失。同时,建立“保投联动”模式,保险资金可以通过“优先认购权”参与种子期项目投资。通过这样一系列制度设计,破解早期项目风险高、周期长等资本“不愿投、不敢投”的痛点。

据悉,种子基金认缴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按照“政府引导、市区联动、更早更小、风险容忍”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设立子基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种子期科技项目,链接全球科技创新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陕西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作

近日,据省财政厅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投资效益,该厅印发了《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投资要求、投资管理、投资退出、风险控制、绩效评价与奖励让利等方面,对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运营作了详细要求。

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经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引导基金可直接投资项目,直接投资的项目一般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点项目。

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一般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对种子、天使类子基金出资一般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0%。省内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省级国有独资及全资企业占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合计不超过70%。

引导基金在年度意向投资计划范围内实行分级决策。出资额5亿元以上的子基金,设立方案由管委会审批;出资额2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元)的子基金,设立方案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审批;出资额2亿元以下(不含2亿元)的子基金,由引导基金合伙企业决策,管委会办公室对其决策进行监督。

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投资,应在子基金存续期满、存续期内达到预期目标时,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约定,通过股权回购、转让、清算等方式适时退出。引导基金的退出未明确约定或存在争议时,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退出价格。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和子基金管理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投资运作,防范各类风险。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厅制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对引导基金进行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价。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基金进行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价。引导基金和子基金的绩效评价以会计年度为周期,实行一年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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